哺乳期感染者接受抗生素治疗后,药物可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浓度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少数药物乳汁中分泌量较高,如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甲硝唑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乳汁中浓度低。
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的潜在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甲噁唑等可致核*疸、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
因此,治疗哺乳期感染者时,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等药物。哺乳期感染者应用任何抗生素时,均宜暂停哺乳,停止哺乳时间可根据不同药物代谢的时间而定。
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酶的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性大的抗生素,包括主要经肾脏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以及主要经肝脏代谢的氯霉素等。
必须要用时,主要经肾脏排泄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性反应的发生。
新生儿期应避免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生素。影响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禁用,可导致脑性核*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参考文献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感染性疾病协作组.妇产科抗生素使用指南[J].中华妇产科杂志,,46(3):-.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