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邢台市医疗保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邢人社办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年上半年城乡居民特殊疾病鉴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所患疾病符合下列申报病种范围和标准的参保居民。
二、申报病种
1、糖尿病;2、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4、慢性中、重度肝炎;5、肺结核;6、精神病;7、艾滋病;8、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9、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10、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11、老年痴呆症;12、肾病综合征;13、重症肌无力;14、癫痫;15、肝硬化失代偿期;16、帕金森氏综合征;17、系统性红斑狼疮;18、再生障碍性贫血;19、恶性肿瘤;20、血友病;21、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反应治疗;2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23、动脉型肺动脉高压。
三、申报资料和时间安排
1、《临西县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表》、《临西县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2、截止到年3月30日之前出院的与申报病种有医院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盖医院章)、与本疾病有关的其他就诊资料。年3月30日以后出院或不能按时申报的,自行延迟到下次申报。
2、参保居民携带住院病历和相关资料向村卫生室申请,5月6日前各村卫生室汇总报辖区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5月17日前完成审核鉴定报医保局,标准参照《临西县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
3、鉴定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门诊特殊慢性病证》,在临西县选定1医院和1家乡镇卫生院就诊购药;外地长期居住人员持居住证可选医院;医院确实没有所需药品的经批准后可到邢台市统筹区内医院购药。
4、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工作每月一次。标准参照《临西县城乡居民贫困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
四、组织安排
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各村卫生室,再由各村卫生室通知本村符合条件人员按时上报资料。各级医生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鉴定,对不符合或达不到特病标准的人员做好*策解释工作。
年4月27日
临西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年上半年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做好年上半年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所患疾病符合下列病种范围和标准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均可申报,新增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连续缴纳医保费满12个月后方可申报。(每人最多只能申请三个病种)
二、申报病种
1、恶性肿瘤;2、尿*症;3、器官或组织移植;4、多发性骨髓瘤;5、白血病;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7、血友病;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9、动脉型肺动脉高压;10、
脑血管病后遗症;11、帕金森病;12、阿尔茨海默病;13、颅内(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脑血管搭桥术后、颈动脉内膜剥脱术后;14、癫痫;15、多发性硬化症;16、视神经脊髓炎;17、烟雾病;18、重症肌无力;19、冠心病;20、心脏支架植入术后、冠状动脉搭桥术后;21、扩张性心肌病、心脏瓣膜病、风湿性心脏病;22、高血压3级(极高危);23、心律失常房颤;24、肾病综合征;25、慢性肾脏病(CKD3-4期);26、1型糖尿病;27、2型糖尿病;28糖尿病伴有并发症;29、高尿酸血症痛风;30、甲状腺功能亢进症;31、甲状腺功能减退症;32、腺垂体功能减退症;33、慢性活动性肝炎;34、慢性肝炎肝硬化;35、自身免疫性肝病;36、炎症性肠病;37、系统性红斑狼疮;38、类风湿关节炎;39、干燥综合征;40、强直性脊柱炎;41、皮肌炎;42、硬皮病;
43、风湿性多肌痛;44、银屑病;45、白塞病;46、股骨头坏死;47、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强迫性障碍、抑郁症、焦虑障碍;4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49、特发性肺纤维化;50、支气管哮喘;51、支气管扩张症;52、骨髓增殖性疾病;53、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54、溶血性贫血。
三、申报资料
(一)《临西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一式两份。
(二)病历资料:与申报门诊特殊病病种相关的近两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加盖病案室专用章);或连续半年以上三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记录(门诊病历、用药记录、检查记录、治疗记录)等相关就诊资料,同时需要体检的人员应留存现场检查(化验单、报告单或影像学资料)等资料。
(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一)材料申报时间:4月28日—5月11日,由单位医院医保科申请(县医院、医院、县二院)。
(二)参保人员鉴定初审时间:5月12日—5月17医院组织医疗专家进行初审(需要体检的,医院统一组织)。
(三)报送时间:鉴定完成后三日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将鉴定初审合格人员汇总后报送医保局(电子版和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专家复审:医保局组织相关临床医学专家(副主任医师以上)对特殊疾病初审鉴定合格资料进行集中复审。
(五)公示时间:鉴定合格名单将在临西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