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来源:中华检验医学信息网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intravascularcoagulation,DIC)是以血管内凝血系统激活,导致血管内纤维蛋白沉着为特征,伴发继发性纤溶或纤溶受抑的综合征;它是多种严重疾病的一个中间病理环节,临床上常表现为严重的出血、器官功能障碍、微血管栓塞、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及原发病的临床表现。DIC不是一个单独的疾病,而是一种复杂的病理生理过程和严重的获得性出血综合征,若不及早诊断和治疗,病死率极高。目前DIC的治疗原则包括:生命体征支持措施、尽量消除引起DIC的病因原发病、抗凝治疗与补充治疗[补充新鲜冰冻血浆(FFP)及冷沉淀物等]
治疗DIC首先要控制诱发DIC病理反应的原发病,控制出血和血栓是DIC治疗的重点。采取正确的治疗方案不但可以提高存活率,而且可以预防器官缺血性损伤。由于DIC凝血系统激活,广泛的血管内凝血使大量血小板和凝血因子被消耗,导致严重出血或血管内溶血引起贫血,因此必须补充相应的血液成分。一般在DIC低凝状态时应在病因治疗和抗凝治疗的基础上及时补充被消耗的血小板及凝血因子[1],使其恢复或接近正常的止血水平。
1、全血:全血库存超过1周则不宜用于DIC抢救,因为库血中含有氨、钾及细胞碎屑,红细胞破坏后可释放红细胞素,亦有促凝作用。目前许多研究表明成分输血对DIC的疗效明显高于新鲜全血,因此,临床提倡输血成分治疗DIC。
2、红细胞:当失血超过血容量20%~30%,血红蛋白80g/L或血细胞比容0.24,同时伴有临床贫血症状或活动性出血表现时,应输入红细胞,凡因DIC出血致显著贫血,机体出现较重缺氧症状者,无论DIC病理过程是否得到控制均可输注浓缩红细胞或洗涤红细胞,以提高血液携氧能力,纠正组织缺氧。
3、血小板:当Plt50×/L时应在抗凝的基础上,输足够剂量的血小板,成人一般每次至少输注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或手工法制备的血小板10U,严重出血可每日或隔日1次,DIC患者输注血小板要同时应用肝素,如果血小板计数达到预期的效果可不增加肝素的用量,如果未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血小板输入后迅速减少,则可将肝素用量提高到10U/(k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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