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相关检查项目、诊断标准、待遇表以及体检流程
二、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
(一)诊断标准
1、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超声多普勒或动脉造影示动脉狭窄程度≥50%,或局部足、趾坏疽(干性、湿性、溃疡)、截趾、截肢。
2、合并肾病IV期以上(含IV期),血肌酐≥umol/L或2.0mg/dl,或伴有尿蛋白定性阳性(两次以上超过mg/L或0.5g/24小时)、高血压、浮肿、低蛋白血症、贫血、管型尿等。
3、合并视网膜病变III期(含III期)以上糖尿病眼底表现(眼底动脉造影)。
具备1、2、3任一项均符合条件。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血糖;
2、尿分析;
3、肾功(尿素氮、肌酐);
4、眼底检查;
5、周围动脉血管彩超。
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的待遇表
门诊慢性病待遇种类每月最高限额
元
慢性乙型肝炎适应症抗病*治疗(长效干扰素治疗)最长治疗周期为一年每月最高限额
元
慢性乙型肝炎门诊抗病*治疗,使用核苷(酸)类药物(拉米夫定)及适应症治疗每月最高限额
元(36种)
糖尿病合并症(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肝硬化、肺气肿、慢性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
股骨头坏死、慢性胃炎、慢性胰腺炎、慢性胆囊炎、痛风、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抗血小板治疗、高胆固醇血症、扩张性心肌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中枢性尿崩症、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结节性多动脉炎、多发性硬化病、
溶血性贫血、肢端坏疽、持发性肺纤维化、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炎、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慢性肾盂肾炎、慢性盆腔炎、
消化性溃疡病、慢性肾小球肾炎
每月最高限额
元(7种)
高血压合并症(高血压3级)、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甲状腺机能亢进门诊慢性病两种及两种以上疾病,在一个最高限额基础上加80元门诊慢性病两种以上元。即(+80)门诊慢性病两种以上元。即(+80)注:门诊慢性病有效期为两年,可在到期前一个月进行复查,医院医院。
慢性病体检流程
1、患者需携带身份证、长春市职工医保卡、三张同一底版彩色照片,到南湖院区5号楼1楼挂号处挂体检中心慢性病鉴定号。
2、携带挂号票到3号楼一楼体检中心,医务人员填写患者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进一步询问病情,为其填写所办相关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及检查申请单。自带病例者,为其仔细查找患者所办慢性病病种的相关资料,如资料不全者,为其办理补充检查手续。
3、患者携带医保卡、就诊卡到体检前台录入检查项目。
4、患者携带医保卡、挂号卡检查单去5号楼1楼挂号处缴费。
5、缴费成功后,出示缴费收据到综合体检区及其相关科室逐项检查。
6、患者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申请单与鉴定表交至慢性病收表处,工作人员发放温馨提示单并告知十个工作日后接到电话后携带医保卡至3号楼1楼体检中心取表。
7、慢性病接待医务人员将病人全部资料(各项检查结果出具齐全),打印装订完整后交至总院医生及医保局审批。
8、审批通过后复印三张、盖章、存档。
9、审批通过后,南湖工作人员将审批通过人员申请表取回到南湖院区体检中心,电话通知,携带患者医保卡至3号楼一楼体检中心电脑审批后取回鉴定表。
10、患者将审批成功后的鉴定表送至其所选医院进行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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