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秋天来了,医保的慢病也来了,让我们坐看天高云淡,静待大家杉杉来吧!
★年度普兰店区职工医保慢病检诊须知
年度普兰店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将于年9月12日正式启动。
医疗保险慢性病补助人员范围:
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
不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老年居民、未成年人、低五保人员等);
不包括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病种范围及补助限额: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复发性阿弗他溃疡、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肺结核、淋巴结核元;
高血压(重度)、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口腔扁平苔藓、侵袭性牙周炎、银屑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精神分裂症元;
慢性病*性肝炎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溶血性贫血、白塞氏病、肝硬化、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脏病(CKD)、恶性肿瘤元;
白血病元。
报名检诊时间及地点:
报名与检诊同时进行。
报名时间:年9月12日-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0---4:00
检诊时间:年9月12日-10月12日
上午8:00—11:00。
检诊地点:医院6号楼2楼(CT室楼上)
肺结核、淋巴结核、慢性病*性肝炎患者每年度首次就医时须重新认定。
肺结核、淋巴结医院负责检诊认定;
精神分裂症患者由医院负责检诊认定。
检诊需提供材料
携带证件: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证,及身份证和医保证的复印件。
填写认定表:准确填写姓名、保号、申请病种,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到报名处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
提供病历资料:提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可作为检诊认定参考依据的病历材料要求:1、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复印件;2、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3、住院材料要包括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时与确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
特殊情况人员安排
1、医院住院无法行动的患者可由家属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证及既往住院的出院小结及慢性病相关的检查、化验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医院印章)到医院申请另行安排检诊。
2、各区市县居住大连市内或大连市内居住各区市县可就近参检。
3、大连市行*区域外异地居住的患慢性病参保人员必须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复检安排
初检结束后,大连市医保中心将通过计算机自动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初检合格人员在年底前进行复检。同时,安排往年被举报、被质疑的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
检诊认定结果的发布、查询
检诊认定结果由大连市医保中心在年1月1日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行*区域内所有可刷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
就医及结算
慢性病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的办法。
检诊合格人员须自行选择一所医疗单位定点就医。每年1月份可变更一次。选择和变更定点,直接到自主选定的定点办理,由定点单位负责登记签字并上传信息。
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IC卡(或社保卡)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
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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