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开篇,先给大家放一个关于中国理赔现状的故事比喻,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老虎开了一家保险公司,目标是丛林中的一群猴子,因为他们每天都跳来跳去,难免会有个别猴子不小心掉下来摔伤,
老虎聘请了能言善辩的狐狸来负责销售,不懂保险没关系,能卖货就行,卖的越多提成越多,
于是西装革履的狐狸来到了丛林之中,向猴子们一番推销,并拍着胸脯保证,只要买了这份保险,以后只管敞开了跳,啥都赔……在狐狸的花言巧语下,猴子们纷纷入坑,
过没几天,就有一只猴子不幸摔伤前去理赔,结果老虎直接拒赔,因为合同要求是从松树上掉下来的才能赔,但这只猴子是从樟树上掉下来的,并不符合标准,
没过多久,又有一只猴子摔了下来,这次恰好是松树,但老虎依然拒赔,理由是它掉下来的松树只有1.9米,按照合同,只有从2米含2米以上的松树上掉下来才行,
再后面又有一只猴子摔了下来,这次既是松树,高度也达到了2米,可老虎依然拒赔,松树的品种有八十多种,按照合同,必须是从白松上掉下来的才能赔,但它是从赤松上掉下来的,明显不符合要求,不仅如此,还对白松的树龄、生长情况等有着严格要求……
接二连三的拒赔,猴子们这下不乐意了,“当初买的时候,狐狸明明说的是啥都能赔,现在怎么又这么多要求?”
老虎两手一摊,拿出了厚厚的一本合同,面带微笑,“很抱歉,一切以合同为准”。合同写的就是要在百年大白松,2米以上掉下来,才给你赔。你们买的时候,自己不看,怪谁。
其实这个故事多少也反应了中国保险理赔的现状,就是买时容易,理赔难。
我看很多家保险自媒体,在写这个问题的时候,动不动就做一个各家保司自己公布的理赔时效的大汇总表,说几个小时就能到账,来洗这个问题,这都是没按理赔实情说话,多少都想夹带点自己的私货。
就国内保险目前的现状而言,理赔难,这个问题真的没啥好洗的。
那究竟是什么造成了现阶段理赔难的现象呢?
以保贝多年的从业经验,保险公司从来就不是靠拒赔挣钱的,甚至理赔就是保司主要的口碑来源,为什么还会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呢?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从裁判文书网上扒了几百个拒赔案例,终于总结出了这些拒赔案件的真实内幕,今天给大家谈一谈。
保险理赔难的原因,说白了就是下面几个最重要的原因:
1.整个保险行业野蛮发展,只注重强销售,根本管用户体验
我看了那几百份拒赔文书,但凡拒赔,首先第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一定是双方的认知有问题,
就是因为保险公司这几十年的野蛮发展,为了抢占市场只注重强销售模式,根本不在乎用户体验,在这个过程中,直接造成了买方和卖方的认知不一样,
不可否认,在年友邦保险把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之初,确实是功不可没,在一个根本没有人知道保险是什么的年代,就是这群代理人勇敢地敲开了一家又一家的门,真正把保险的作用普及到了每一个家庭,中国寿险市场的保费收入自年也实现了平均每年40%的增长速度,
但这就像一个潘多拉魔盒,
对于当时的普通保险公司而言,盈利周期往往要5-7年,而友邦仅用了三年就实现了盈利,代理人的奇迹,引得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效仿,
过快的发展速度、过低的行业准入门槛,使得代理人制度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保险业务说到底也是销售,越专业反而就越不像销售了,在激烈的竞争下,曾经94-97年的高素质人才纷纷被淘汰,留到最后的反而是那些能说会道的“狐狸”,
想象一下,当一个专业医生敲开你家的门,拿着一瓶药告诉你它很好,什么都能管,便宜点卖你,你敢买吗?你铁定觉得他是个神经病,没事诅咒你生病;但是当一个销售敲开你的门告诉你这个药包治百病,把功效吹上了天,现在不要,只要99,你反而觉得他说的什么都对,稀里糊涂就买下了这瓶药,
一个客户想要什么样的保险,那么在代理人嘴里这份保单就是什么样的保险,为了卖货,他们才不在乎以后理赔怎么样,结果最后不专业的业务员反而把专业的保险人才干掉了,你还想指望他们能给你讲清楚保险合同?不存在的,连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楚,更别提给你讲了,
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造成了用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消息不对等,我们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啥都不赔,但不赔的前提肯定还是不符合合同定义,我这里随机选取了几例案件,大家可以看一下,按照合同,实际就是不该赔的,
但问题出就出在,我买的时候你明明告诉我啥都能赔的啊!
就像去买药,你明明告诉我包治百病,只需三天就能药到病除,没用全额退款;结果三天过去了,我依然没有好转,去找你退钱,你却翻起了我的医疗记录,说是因为我还有其他基础疾病,你不管这些,可我买的时候你并不是这么跟我说的啊!
从头到尾,保险公司都只认白纸黑字的合同,而咱们用户呢?有的压根就不知道这本合同的存在,就算知道,一本完整的合同也是又臭又长,每一个疾病要求到底是啥,一般人确实看不懂,最后只能听信代理人的一面之词,他们吹什么,我们就信什么,买的时候和卖的时候就没说清楚,最后不产生纠纷才怪,保险公司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把咱们用户糊弄了,
说白了,理赔难,就是难在了买保险。
2.保险公司支付不起过高的成本,几十年积累下的顽疾注定短时间无法扭转
那么问题来了,保险公司难道不知道强销售带来的顽疾吗?他们就不想着及时迷途知返吗?
想是肯定想的,但问题是做不到,
保险虽然是金融行业的最末端,但也要求人要懂懂法律、懂金融、懂医学等等,你对人要求这么高,这成本得多大?第一个就做不到,再说了,这样的全能型人才,何必要屈才到你这保险公司打工?
可是百姓对于保险的需求,确实实打实的在那不等人,巨大的利润在那,哪个保司不眼红?
怎么办,先卖出去再说。
管他有没有基础,懂不懂保险,快速发展的时候压根管不了那么多,谁抢占了市场,谁就是赢家,这也是为什么在保险培训中,保险公司都不讲专业知识,而是注重销售套路的培养,平安就是把这一套玩到了极致,干脆还创建了代理人金字塔模式,等级越高,奖励越多,为的就是不断激励广大代理人,先把业务扩宽了再说,至于后面的理赔,那就再说吧,
其实一开始代理人投身做保险,你能说他们就是奔着坑你,甚至坑亲戚坑朋友去的吗?显然不是这样的,合同实在是太难了,他们自己也不懂,还能怎么办?只能信口开河,忽悠到一个算一个,
当然,新的问题又来了,既然招不到专业人士,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能在一开始就自己去调查呢?在用户买之前就把他们的就医记录等等调查清楚,不行就不卖他们呗?
这个问题和上面一样,做不到,
核保也需要成本啊!如果咱们投保的每一单,保险公司都要找一个人去你所有有可能留下就诊记录的地方,去严查,从小到大,不同城市,每一条就诊轨迹都不放过的话,单一个人可能就要查几个月才能查完,就算现在很多体检资料是联网的,那保司的核保人员,医院去一条一条调的。
这核保人员的吃、用、行、工资等不都是成本,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白掏这个钱,是不是都要被精算师揉进保费里,如此一来,这些保险产品咱们打工人还买得起吗?保费至少要翻一番,
所以,与其说是保险公司不去提前查咱们所有的就诊记录,倒不如说是咱们授权不起保险公司每单都去查的费用。
保险本身是个非常专业的东西,如果一味注重招高素质人才,事无巨细去核保,保险公司根本支付不起这个财力,
就算真的支付了,整个成本上去了,那保险公司又不是慈善机构,总得回本吧,最后又变成了我们开头说的,先把东西卖出去再说,这就是保险公司这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弊端,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轻易扭转的。
3.保司、法院、用户三方博弈,造成了臭名昭著的协商理赔
反过来,如果保险公司现在招的人都非常专业,在买之前就能把这个合同给你解释的一清二楚,说明白哪些能赔,哪些不能赔,
就像开头的狐狸,如果它够认真,能在买之前就告诉猴子必须从什么树,多高的树等等上掉下来才能赔,猴子还会觉得自己上当了吗?当然不会啊,
但问题是,那么厚一本合同,专业知识实在是太强了,你就算讲了我们也未必听得懂啊,保险公司就不能把合同写的宽松些吗?就像开篇的故事,为啥就一定要白松上掉下来才能赔,你就不能从树上掉下来就赔吗?
我来告诉大家为什么,很简单,如果啥都能赔,那保费肯定也会水涨船高啊,
因为你精算模型在这放着,确实是按照猴子从白松上掉下来的概率来确认的保费,若所有树都能赔,那猴子掉下来摔伤的概率肯定会变大,大家要分摊的费用自然更高,如此一来,保险还卖给谁?大家买都买不起,
下一个问题自然而然也来了,既然是保险公司自己写的合同,会不会在里面夹带私货,捡着对自己有利的写?
这个大家想都不用想,保险公司本身就是个挣钱的机构,他总要盈利,写合同肯定是有利于自己的,大家的担心都没错,也没啥好洗地的,
但好在合同都是白字黑字写出来的,就算制定的严格些,一旦签订,保险公司就不能随意更改,咱们用户也不至于担心保司随意修改合同的事。
但理赔难这个问题确实是存在的,保险公司支付不起这个财力,成本太高,再加上这几十年的粗暴发展,大家都死在这一摊烂水里,硬是造成了我们现在理赔难的这个臭现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的,
那这种情况下,用户肯定不买单啊,理赔纠纷在所难免,那怎么办?
那闹呗,我买的时候你明明拍着胸脯跟我保证好的,现在又出尔反尔,搁谁谁愿意,
闹得多了,法院也算是看明白了这件事,对保险公司强销售这一套也心知肚明,也知道在这个行业买卖双方存在着严重的不公正交易,保险公司处在绝对的强势地位。
那法院咋办?一切以稳定为主,在中国现有的体制下,法院是但凡能找到一点理由去支持弱势投保人的,一定会支持投保人,让保险公司销售的时候一时做大爷,而理赔的时候次次判他们当孙子。
大家别不信,我这里给大家找了几个例子看一下,
案例一:
年7月,王某为其父投保了一份xx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及xx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疾险,保额为元,
年8月,王某父亲因脑梗塞去世,遂发起理赔,
但保司经调查,发现王某父亲在投保前曾因高血压导致脑晕、恶心住院治疗,于是以被保人“不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赔,
经法院审理,判决保司赔付,原因是“保司在得知被保人带病投保后,并未行使合同解除权,仅仅做出拒赔决定通知书,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虽然保司辩解,在通知书上有终止合同内容,算是已经行使了解除权,
但法院认为,从理赔决定通知书内容文字来看,通知书仅仅告知保险合同终止,并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内容,也没有任何书面明示的方式告知王某解除合同,故未采纳保司说法,依然判决保司赔付。
案例二:
年5月,余某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额20万,
年9月,余某因身体不适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颈椎病、溶血性贫血,经治疗后无明显好转,转至医院,被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后住院治疗,并向保司发起理赔,但保司以余某“未达到条款约定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赔付标准”为由拒赔,
经法院审理,判决保司赔付,
理由仅仅是因为,保险公司未对“系统性红斑狼疮要并发严重肾功能损害才能获赔赔付”这一条款,进行显著标志,如字体加粗、加大、相异颜色等等。
案例三:
年,苏州的王某投保了一份重疾险,
年11月,王某被确诊慢性肾脏病5期,并于年3月开始透析治疗,符合了合同中“终末期肾病”的定义,遂向保司发起理赔,
但保司以王某“未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其在年4月进行过慢性肾小球炎治疗”为由拒赔,
经过两场官司,法院判决保司赔付,
一是慢性肾小球炎不是慢性肾脏病5期,合同成立前未发生保险事故;
二是因为出险时合同成立已超过两年,根据“两年不可抗辩”条例,保司无权解除合同。
看到没,如果没有两年不可抗辩,王某很可能就拿不到这笔钱了,两年不可抗辩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堪称咱们消费者的重要武器。
一旦进入了司法领域,法院都会偏向于咱们老百姓,真正弱势的,其实是保险公司,如此一来,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变成了用户闹,用户一闹保司赔,这不就是扯皮吗。
但是这里面还有一种情况,既然要走法律流程,从判到赔肯定是有时间成本,有律师成本的,一般人往往不愿意拖这么久,
那好了,保险公司就摸准了你的这种心理,反正自己打官司也赢不了,你们也不想耗,那就赔呗,但是要少赔点,本来该赔50万的,现在就赔40万,你也不用闹了,何况你出完律师费能拿到的理赔款和这个差不多,
这就是大家常说的,目前中国保险理赔的一个很特别的现状——协商理赔,就是法院、保险公司和用户三方这么博弈出来的,最终造成了现在理赔难这种臭现象。
写在最后,
既然中国保险理赔现状是这样的,那咱们投保人该怎么办?
保险公司这几十年的粗暴发展,硬生生把整个保险行业都拖下了水,
其实保险本身是个好东西,出发点也是好的,就是为了帮助大家把风险都分摊出去,本来是一个经过严格精算的好东西,却背负了太多不应该由它来背负的人情世故在里面。
就算精算师把模型设计的再好,从顶端设计者,也就是真正懂这个东西的人,到咱们用户中间实在是隔了太多层,目前来看,哪怕经过了三十年,还是没有办法穿透,以至于保司不体谅用户,用户也不理解保险公司,这就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
哪怕真的招到了专业人士,能把这些条款都给咱们解释清楚,那一百多页合同,咱们也不一定有功能能听他们解释完啊,
那这种情况下咋办?
保贝觉得,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只能找一个专业上过关的人来帮你严格把关,
而很多所谓的营销号,只是一味的叫卖自己,这种到头来肯定是夹带私心想卖产品的。
说实话,动不动上百页的合同,那么多生僻的医学名词,我一个学医出身的,有时候都搞不懂,还要反复给经纪和保险公司反复确认,这到底是啥意思,到底能不能投。
更何况,有些人随便招几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靠着背好的培训话术,就敢接受咨询,将来理赔难免会出岔子。
不否认,保险咨询这几年是个风口行业,看着越来越多人的走到线上来给做咨询,行业渐渐往上行,大家对保险的认知慢慢在改变,开心。
但有时候我也真的会担心,有人为了钱,会把线下那一套强销售的顽疾一股脑的挪到线上来,破窗效应一旦产生,到时候带坏的一定会是整个线上行业。
我这里也把实情都跟大家说了,就是希望大家能真正带着自己的想法,去认清这个行业,识清楚这个行业的人,千万别嫌麻烦。
保险这个东西特殊,一些朋友的保单真的很可能一辈子就配置这么一次了,每年小几万的保费也都是大家的辛苦钱,这些我心里都清楚,劝大家谨慎。
最后,只能希望同行,守住底线了,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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