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性溶血性贫血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五莲人,医保传来两个好消息取消医用耗 [复制链接]

1#
治疗白癜风的土方法         http://baidianfeng.39.net/bdfby/yqyy/

10月,医保传来两个好消息,看完太好了!

近几年我们国家发展越来越好,

也会越来越关心民生问题,

医保是大家最关心的,

本月,医保就有两个好消息!

第一个好消息!

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近日,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院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取消全市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日照市物价局

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院管理局

关于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

日价费发〔〕32号

市属各公立医疗机构,各区县物价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号)、山东省委、省*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18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鲁价综发〔〕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年9月14日起,取消全市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另设医用耗材收费项目,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群众得到实惠。

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患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日照市物价局

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院管理局

第二个好消息!

调整扩大门诊特病病种范围!

下半年医保门诊特病鉴定开始啦!

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通知,扩大调整我市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通知将职工门诊特病病种由47种调整到57种,居民门诊特病病种由15种调整到32种,进一步降低参保患者个人负担。


  根据《日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管理办法》(日人社发〔〕22号)、《关于调整完善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日人社字〔〕号)等有关规定及提高行*服务效能的要求,确定于年10月10日至20日期间,开展年下半年职工门诊特殊疾病集中病种鉴定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工申请门诊特病鉴定的病种范围

即时申报受理的特病编码及病种(22种)

1、恶性肿瘤;

2、尿*症透析;

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5、脑梗死(伴神经功能缺损);

6、脑出血(伴神经功能缺损);

7、心、脑、大动脉血管支架植入后抗栓治疗;

8、精神病(系统治疗三个月以上);

9、结核病;

10、白血病;

11、再生障碍性贫血;

12、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13、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14、银屑病;

15、白癫风;

16、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7、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18、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9、血友病;

20、溶血性贫血;

21、强直性脊柱炎;

22、艾滋病。

集中申报受理的特病编码及病种(35种)


  23、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血管并发症之一者);

24、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肌梗塞、心力衰竭);

25、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

26、风湿性心脏病;

27、扩张性(肥厚性)心肌病;

28、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29、支气管哮喘;

30、肺间质纤维化;

31、肝硬化失代偿期;

32、克罗恩病;

33、慢性病*性肝炎;

34、溃疡性结(直)肠炎;

35、慢性肾功能不全;

36、慢性肾功能衰竭;

37、肾病综合征;

38、慢性肾小球肾炎;

39、Ⅰ型、Ⅱ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40、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恶性甲亢或伴心脏功能异常者);

41、痛风;

42、类风湿关节炎(出现关节畸形并功能障碍者);

43、股骨头坏死(非关节置换);

44、干燥综合征;

45、系统性硬化病;

46、贝赫切特病(白塞病);

47、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

48、多发性硬化;

49、帕金森病;

50、重症肌无力;

51、癫痫;

52、蛛网膜下腔出血;

53、运动神经元病;

54、阿尔茨海默病;

55、闭塞性脉管炎;

56、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

57、下肢深静脉瓣功能不全。

二、居民申请门诊特病鉴定的病种范围

即时申报受理的特病编码及病种(20种):

1、恶性肿瘤;

2、尿*症透析;

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

5、白血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血友病;

8、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

9、脑瘫;

10、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11、强直性脊柱炎;

12、结核病;

13、苯丙酮尿症;

14、心、脑、大动脉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栓治疗;

15、冠心病(心脏支架、搭桥术后);

16、脑梗死(伴神经功能缺损);

17、脑出血(伴神经功能缺损);

18、银屑病;

19、白癫风;

20、艾滋病。

集中申报受理的特病编码及病种(12种)


  21、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血管并发症之一者);

2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23、慢性病*性肝炎;

24、肝硬化失代偿期;

25、慢性肾功能衰竭;

26、股骨头坏死(非关节置换);

27、帕金森病;

28、癫痫;

29、运动神经元病;

30、系统性硬化病;

31、支气管哮喘;

32、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近两年与申请病种有关的住院病历(含相关检查检验结果);无住院病历的,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公立专科医疗机构一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结果、诊断证明。

2、填写《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或申请时现场填写,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医院需选择一家医院。原来已办理过特病证者,新申请增加病种的医院需与原特病医院保持一致。选择异地医疗机构定点的人员,需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门诊特病申请表上注明异地备案情况。

3、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4、年10月份以后申请办理过特病证的人员,需务必准确填写已办理的特病证信息。

5、县(城)区内居住,因瘫痪等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体检的,书面报送其详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医疗机构上门体检。

四、申报流程

申报资料应于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向参保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申报,并由参保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申报人员按要求参加特殊疾病集中鉴定体检。具体体检时间见受理时发送的体检通知书。

申报人员不按要求参加集中鉴定体检的,视为放弃特病鉴定申请,不再进入鉴定程序。特病申请资料经医疗专家组审核,符合特病鉴定标准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制发《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生效时间自年1月1日起。

五、申报时间与受理地点

年10月10日至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为全市统一申报受理时间。具体受理地点如下:

参保

所属地

受理地点联系电话五莲县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楼8号窗口(富强路号)

六、集中体检安排

具体体检时间见受理时发送的《体检通知书》。请申报人员做好查体准备。

咨询/

(来源:五莲人社)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